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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司2024-2025年3号线后通段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12

1.招标条件

运营公司2024-2025年3号线后通段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运营公司2024-2025年3号线后通段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4(SZ)XZ0020

2.3 项目地点:佛山地铁3号线后通段各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及出入口、设备区、轨行区等)、狮山车辆段、列车、主变电所、风亭等用地红线范围及地面地下建构筑物、附属设备设施,以及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指定的其他场所。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佛山地铁3号线后通段各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及出入口、设备区、轨行区等)、狮山车辆段、列车、主变电所、风亭等用地红线范围及地面地下建构筑物、附属设备设施,以及运营公司指定的其他场所的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除“四害”、白蚁防治、化粪池清掏、员工公寓管理、垃圾清运、驱蛇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2)。

2.4.1 服务期限:17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依服务期限顺延)。

计划开工日期:2024 6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1031日。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008,599.00元。其中:3号线后通段正线保洁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270,474.00元; 狮山车辆段保洁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38,125.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高于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保洁服务项目)。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投标人与投标人同义)。

5.1.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Pages/FrameAll.aspx”获取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_FS/Pages/HuiYuanRegister/DownloadLink.aspx?IsZhonngXin=0-进场交易、国企采购-政府采购(进场)电子标操作手册中第16页-47页“二、主体库管理””办理采购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引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3月12日17时30分起至2024年3月19日17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428 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42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429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6室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6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以及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在不同媒体发布的统一招标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信息为准。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郭志锴、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22楼

联系人:罗柳燕 电话:0757-86269553

电子邮箱:jiangsujiaozi@126.com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